0:00 一、縣府應具究責相關單位責任
去年8/1與8/12,縣府都表達過:「完成改善前不能復工」、「沒解決別想復工」,但是,在今年1/12,縣府卻發出復工通知?當然,很諷刺的是,發出復工通知後,1/13又發現第四次崩塌,然後,2/4,再次復工。我想問:復工的決定,到底是根據什麼資料、什麼數據?是由誰決策的?若這個問題沒有釐清,縣府說再多,民眾還是帶著非常大的懷疑!
01:44 二、竹北的地質是否穩定?
事件之後,最近陸續有許多社區有反應,有路面崩塌、或者是社區的地基土石流失的問題。到底這個是我們土壤液化的問題?還是只是單純建商之前土石回填不實的問題?民眾需要更具體的答案。旭智要求,針對社區如果發現類似般的狀況,縣府必須給予協助與釐清,並訂定標準作業流程,不能只推給社區自行跟建商面對。
03:06 三、建議成立公共工程總體檢委員會
我們需要更完整的第三方公證單位:除了現行的專業技師給予專業意見之外,我建議縣府參照桃園市的做法,成立「重大工程總體檢委員會」,除了請專業技師提供數據之外,更要請專業顧問做完整的體檢分析,並公開資料,如此才能夠讓民眾信服!
04:32 第四、修地方自治條例,嚴懲一犯再犯的錯誤!
這次的事件,民眾最大的不解是,明明是重大爭議,屢錯再錯,但縣府竟然依法只能裁處三萬元?當然,這是目前建築相關法規的限制。但除了天坑之外,最近我們的豆子埔溪,也發現河水變黃,查其原因,也發現跟建商抽取地下水,泥沙流出有關,無獨有偶,同樣我們發現,同樣的問題一再發生,縣府針對這問題也只能一再跟廠商溝通。
我認為,#必須透過地方自治,針對這些一犯再犯的錯誤,給予嚴懲!
05:36 五、資訊公開放上縣政府重大議題公開資訊平台
此為重大的爭議事件,但民眾卻一直處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態!牽涉到民眾的生命安全、身家財產,民眾有更多知的權利!強烈建議縣府,#將此事的進展與相關的各種鑑定、#檢測報告,#放在縣府的公開資訊專區,定期的更新、甚至包括最近大有可為社區連署的訴求與縣府的回應,都應該公開結果,讓民眾可以清楚掌握。
06:45 工務處處長回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