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依草案,回饋範圍涵蓋設施所在地及周邊3公里範圍村里,包括竹北市尚義里、崇義里、大義里、新港里、白地里,以及新豐鄉上坑村、鳳坑村等。分配比例方面,尚義里23%、崇義里15%、其餘里村合計37%、環保局25%,以戶數為主要發放依據。
議員鄭美琴指出,地方上有長期居住的一家10口,也有新搬入戶籍僅1人,若僅依戶數計算,對實際居住人口眾多的家庭並不公平,等同犧牲多數民眾權益,堅決反對。議員吳旭智則提,西區有大三合院過去以同一門牌計算,如今可能因分家或臨時門牌產生差異,要避免里民實際權益被忽略。
對此,環保局長蕭宏杰回應,7個村里長過去已針對「人口數或戶數」進行討論,最終考量實務操作與查核難度,決議以戶數為基準,避免出現「幽靈人口」寄戶籍問題。他補充,若遇到一家10至20人的三合院,分戶後經戶政單位查核,也可獲得相應回饋。
此外,草案規定,縣內一般或事業廢棄物,每公噸需繳100元回饋金;外縣市為每公噸600元。議員徐瑜新則提醒,依合約規範,協助中央統一調度或跨區合作處理,若處理費不含回饋金,則焚化爐公司可免繳,由環保局與主管機關協調。如遇花蓮事件,地方產生大量災害廢棄物,環保局協助處理,按自治條例得繳交回饋金。
蕭宏杰澄清,廢棄物處理費用已包含回饋金,原則上不會造成分配爭議;若遇重大災害,處理端若不含回饋金的部分將由縣府繳納,並依撥付原則辦理。
另針對「暫付回饋金」問題,議員蔡蕥鍹憂心,若因陳情抗議導致焚化爐停擺,將使民眾喪失回饋金,形同「二度懲罰」,應建立暫付款制度與門檻。蕭宏杰回應,條文中寫「事故」所造成暫停營運,包含天災與其他事故等範圍,且需要管委會同意,停止發放要件才會成立。
